本課程適用:律師司法官&司法三等考試
◆ 首創民法(不含身分法)+民事訴訟法複合式教學,以「吾道一以貫之」自許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本來就是相互為用、密不可分的,沒有民事訴訟程序,實體法無從實現;少了實體法的規範,法院之審理頓失依據。同時,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之綜合實例題早已成為國家考試的主流。因此,民事法的教學內容與方式,自然不能無視於這樣的趨勢。>>點我看更多
為此,本課程雖然仍分成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以民法為主、第二階段則是教授民事訴訟法,但從授課大綱中,您已經可以看到明台大老師用心的以相似的架構,循序漸進地教授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於授課內容中,更是時時的互相對照,以具體的實例讓您了解如何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實現民法規範之權利義務關係。在談論買賣契約時,不忘提醒您最為適當及有效率的訴訟型態與訴訟標的;在談到侵權行為法時,不時地說明民事訴訟法為了減輕被害人之表明與舉證責任所設特殊規範,將為民法第184條以下規定帶來如何的影響。
在您學完民事法整套課程之後,「吾道一以貫之」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而是實實在在呈現於您眼前的學習成果!
◆ 按照應有的邏輯思考順序舖陳授課大綱,民事法不再雜亂無章
財產法,最為千變萬化、與時俱進的法規範,新興交易型態更是時而推陳出新;這樣的趨勢早已實質改變國家考試的題型,幾乎年年都有令人驚艷又摸不著頭緒的時事題。儘管民法實務問題及考試走向,似乎是完全不按牌理出牌,但有一套基本學習方法是永遠不會變的,那就是:依民法規範的架構,學習正確又有邏輯可循的思考流程。只要您學會了「成立→效力→擔保→變化→消滅」這套邏輯,縱使是道完全不著邊際、從沒想過更沒學過的實務問題,也能依這套思考邏輯找出頭緒,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即可從中抽絲剝繭的逐步釐清。>>點我看更多
談到民事訴訟法,學派之多、意見之紛雜,莫不讓人眉頭深鎖。但千萬別忘了,民事訴訟法乃是程序法,最好的學習方式是:按照程序進行的流程,一步步釐清於每一訴訟階段,法院及當事人應為、得為及不得為之訴訟行為及其效力。和民法有異曲同工之妙的是,民事訴訟法同樣有套思考邏輯在支配它,那就是「主體→客體→訴訟程序→訴訟之變化→訴訟之終結」。明台大老師利用民事訴訟法的25堂課,將這套無價的學習方法毫無保留的傳授給您。
◆ 彙整與比較各家學說,深入淺出的解說方式,使您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法律的學習,除了抽象的法律用語、多如牛毛的法規,為法律人添了不少白髮外,10位學者有11種不同見解,更讓人徒呼負負、莫可奈何!別擔心,明台大老師為您找到了最有效率的好方法。>>點我看更多
民法債編部分,以王澤鑑老師之架構為主軸,並佐以黃茂榮老師的見解;更重要的是,透過明台大老師精闢的解析,讓您了解這兩位大師的觀點有何不同又為何不同。物權法部分,則以謝在全老師的架構為主軸,搭配王澤鑑老師的詮釋,並時時對照實務見解,解說不同見解將帶來如何的影響。經過明台大老師的講授,您會看到物權法另一不為人知的新面貌。
民事訴訟法之百家爭鳴盛況,比起民法,更勝一籌!明台大老師以大學與研究所時期,自邱聯恭老師的親授指導下所習得的民事訴訟法之新視角,按照民事訴訟程序之流程,依邱聯恭老師的觀點舖陳架構與解說各個規範之意義,並時時摻入重量級學者及實務界先進之見解。更重要的是,透過明台大老師深入淺出的解說方式,以及一針見血地比較各家學說的異同點之後,民事訴訟法不再是有字天書,一部栩栩如生的法庭大劇正在您的眼前上演。尤有進者,在得以「知其然」後,您的民事訴訟法試卷上,不再只是堆砌著一堆不知所云的專有名詞,而是言之有物的直指爭點。一份擲地有聲的漂亮解答,是在您學完這套民事法課程後,唾手可得的!
◆ 強化實例題的作答練習,讓您不再望題興嘆
既然「國考」是法律人逃避不了的宿命,那麼就勇敢面對它!>>點我看更多
法律的學習,除了必須具備清晰的架構、正確的觀念外,答題技巧的掌握絕對是考試致勝的關鍵所在。因此,明台大老師於每一單元都會撿選具有代表性的國家考試與研究所考試題目,在完整地講授一個單元後,用各位最為關切的考試題目(包括選擇題與實例題)驗收學習成果,並且讓您知曉:民法和民事訴訟法這些抽象的不能再抽象的理論,透過出題委員們的妙筆,會轉換成什麼樣生動有趣的「故事」,而且讓一票考生哀鴻遍野……
單單了解題型,當然是遠遠不足的!選擇題,該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一眼找出正確答案?實例題,落落長的「故事」,該如何破題?這麼多的爭點,該從哪一個爭點開始寫起?有沒有固定或者一定得遵循的答題模式?明台大老師從審題技巧開始,一步步地引導您反覆練習民事法應有的邏輯思考順序,並同時具體說明第一段該如何破題、如何將三段式論法巧妙地運用到實例題的作答;還有,為了掌握答題時間,該如何取捨爭點。這些可是明台大老師累積多年教學經驗的智慧寶藏,透過這套民事法課程,完整無私地傳授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