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與訴訟法舉證減輕之爭議問題
二、法人人格權侵害、訴訟標的、一部請求與損害額酌定
三、給付型、非給付型不當得利(無權使用他人土地與詐騙匯款)與舉證責任問題之交錯
四、醫療契約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與舉證責任分配及舉證減輕
五、僱用人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連帶債務及不真正連帶債務共同訴訟
六、共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共同訴訟與舉證減輕
七、連帶保證法律關係、共同訴訟與確定判決效力
八、袋地通行權實體法律關係、共同訴訟、當事人追加與主觀預備合併
九、合夥實體法律關係、訴訟擔當與確定判決效力
十、管委會實體法律關係、訴訟擔當與確定判決效力
十一、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物之瑕疵擔保與訴訟標的特定、闡明義務及客觀訴之合併
十二、買賣契約解除前之請求權、解除後請求權與客觀訴之變更及合併
十三、離婚法律關係與離婚訴訟標的及程序法理之適用(包含合併法理)
十四、終止收養法律關係、類型與終止收養事件定性及程序法理之適用
十五、扶養費請求法律關係、類型與家事事件之定性及程序法理適用
十六、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子女交付、會面交往與親子本案非訟及暫時處分事件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