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消費者 您好:
依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商品屬於準則第二條排除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自2016年1月1日起本館商品因有提供試聽連結,且您保證已試聽課程後才同意購買,因此本公司產品不適用網路購物之七日鑑賞期規定。課程使用後如有辦理退費需求者,退費採定期定額制,辦法如下:
(a) 經受理報名完成後3日內申請終止本契約,辦理退費者,應全額返還實繳課程費用;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b) 經受理報名完成後4∼7日內始向本公司申請終止本契約者,本公司需扣除已使用科目之書籍與教材、課程授權費及課程定價10%行政處理費。
(c) 經受理報名完成後逾7日,始申請終止本契約者,本課程費用全額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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